
关于建隆资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公告
2026年7月31 日
致各基金份额持有人:
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》(中基协发〔2024〕5号,下称《运作指引》)相关规定,2024年8月1日前已完成备案的存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设置24个月过渡期,过渡期至2026年7月31日届满。
本公司对全部存续基金开展全面自查评估。经审慎评估,下述基金(基金产品清单详见附件),若修改基金合同适配《运作指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、第十九条相关要求,将改变产品既定投资策略、投资运作逻辑,或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利益。为维护存量持有人利益,本公司决定:不对该批产品修改基金合同,不针对《运作指引》上述条款进行整改,继续按照原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。
依据自律规则,自2026年8月1日起,该批基金将触发三不得约束:
1. 不得新增投资者,不再接受任何新增申购(含老客户追加申购、新客户申购);
2. 不得新增募集规模,除基金合同约定追加保证金情形外,不得扩募;
3. 不得展期,基金合同到期后按约定正常清算终止,不得办理展期手续。
重要风险提示:
1、上述基金仅不再适配《运作指引》集中度等相关条款,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恪尽职守,遵守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及原基金合同约定,勤勉尽责管理基金财产,履行信息披露义务;
2、该批产品可以正常开展赎回、分红、原合同约定的其他运作;
3、上述“三不得”状态为不可逆状态;
4、如您对本公告存在疑问,请联系本公司客服/投资顾问。
本公告将向全体基金持有人送达,同时按协会要求在AMBERS系统完成对应信息填报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建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
附件:不整改基金产品清单
序号 | 基金名称 | 基金备案编号 |
1 | 建隆瓴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| SAEG50 |
2 | 建隆安升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
| SNL7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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